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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足球比分行政执法职权目录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05日

行政执法主体:bet365足球比分             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

法律依据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备注

行政许可

1、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3

国务院

2004.7.1

 

2、市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的转让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86.10.1

21999.10.1

 

3、采矿权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86.10.1

21999.10.1

 

行政处罚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三十八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2、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一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3、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的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行政处罚

4、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5、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超过省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建住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87.1.1

22000.3.31

 

6、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三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7、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退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三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8、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三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9、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三十九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10、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行政处罚

1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后未恢复种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

 

1999.1.1

 

 

1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逾期不改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13、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三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3、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31999.1.1

 

 

1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三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3、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31999.1.1

 

 

15、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三十条

国务院

 

1999.1.1

 

16、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

 

1999.1.1

 

17、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而转让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行政处罚

18、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而转让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19、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2、《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95.1.1

21997.4.1

 

20、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七条

国务院

1990.5.19

 

 

21、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

1990.5.19

 

 

22、《土地复垦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

1990.5.19

 

 

23、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

2011.3.5

 

 

24、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

2011.3.5

 

 

25、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

2011.3.5

 

 

26、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

2011.3.5

 

 

行政处罚

27、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

2011.3.5

 

 

28、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或改变土地用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

2、《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八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家土地管理局

 

11987.1.1

21998.3.1

 

 

29、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退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30、伪造土地权利证书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七十三条

国土资源部

2008.2.1

 

31、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土地权利证书的,或者伪造、涂改土地权利证书

《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第三十一条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7.1.8

 

3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四十二条

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3、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86.10.1

21994.3.26

31999.10.1

 

33、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四十二条

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 全国人大常委会

5、 国务院

6、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86.10.1

21994.3.26

31999.10.1

 

34、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买卖出租采矿权或者非法将采矿权用作抵押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四十二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6.10.1

21994.3.26

 

 

35、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十四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国务院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98.2.12

21999.10.1

 

行政处罚

36、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十五条

国务院

1998.2.12

 

37、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22号)第十四条

国务院

1994.4.1

 

38、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22号)第十五条

国务院

1994.4.1

 

39、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按照规定提交已采出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的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22号)第十六条

国务院

1994.4.1

 

40、不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八条

国务院

1998.2.12

 

41、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九条

国务院

1998.2.12

 

42、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条

国务院

1998.2.12

 

43、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费用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

1998.2.12

 

44、拒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

1998.2.12

 

45、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国务院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98.2.12

21999.10.1

 

4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

1998.2.12

 

行政处罚

47、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

1998.2.12

 

48、不按照规定备案、报告有关勘查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或未按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或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

1998.2.12

 

49、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或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

2004.3.1

 

50、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

2004.3.1

 

5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

2004.3.1

 

52、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

2004.3.1

 

行政处罚

53、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设备、物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

2004.3.1

 

5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擅自开采地下水、采矿、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或者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设计、治理施工和施工监理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理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十八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4.6.23

 

55、拒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56、拒不按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57、拒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58、拒不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59、拒不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60、拒不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61、未经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的;未按照古生物化石采掘方案进行采掘活动的;未将古生物化石采掘报告提交备案的;未提交采掘的古生物化石清单或者提交虚假清单的;将采掘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经营活动的;故意损毁、破坏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产地以及采掘现场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3号)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

2002.10.1

 

行政处罚

62、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擅自移动破坏碑石、界标的;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采集标本、化石的;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第21号)第六条、第二十条

地质矿产部

1995.5.4

 

63、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4、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一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5、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6、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7、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8、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四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69、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违法转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70、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行政处罚

71、逾期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72、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73、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74、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1

 

行政处罚

75、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的;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电线的;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

 

1997.1.1

 

 

76、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擅自编制地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80号)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

1995.10.1

 

77、地图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出版的;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地图印刷前或者展示前未报送试制样图审核

《湖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二十六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9.6.14

 

行政强制

1、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

2004.3.1

 

2、采矿权人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的,责令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

1998.2.12

 

行政强制

3、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22号)第十四条

国务院

1994.4.1

 

4、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责令交出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

1999.1.1

 

行政征收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1987.1.1

 

2、土地闲置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7号令)第十八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国务院

 

11987.1.1

21995.1.1

31999.1.1

 

 

3、耕地开垦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六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7号令)第十六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3、 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31999.1.1

 

4、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03号令)第二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93.7.1

21997.1.1

 

5、采矿权使用费、价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11986.10.1

21998.2.12

 

6、采矿权登记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

1998.2.12

 

行政征收

 

7、矿产资源补偿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第三十一条

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222号令)第十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

3、国务院

11986.10.1

21998.2.12

31994.4.1

 

行政确认

1、土地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3、国土资源部

 

11987.1.1

21999.1.1

32008.2.1

 

 

2、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第二条、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

2004.3.1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2.3.1

 

4、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单位认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

2004.3.1

 

其他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核报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八条、第十二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11987.1.1

21999.1.1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审查分解、报批、下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7号令)第十一条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土资源部

11987.1.1

22006.12.19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的拟订和审核报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条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9号令)第七条

1、国务院

2、国土资源部

11999.1.1

22010.11.30

 

其他

4、批准征收土地后公告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1987.1.1

 

5、土地复垦验收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592号令)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

2011.3.5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

1999.1.1

 

7、土地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7.1.1

 

8、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7.1.1

 

9、市属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八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8.3.1

 

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二十七条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第二十七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11、古生物化石清单备案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3号令)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

2002.10.1

 

12、矿山地质环境备用金收存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2.3.1

 

13、重新核定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级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国土资源部

 

2005.7.1

 

 

14、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竣工验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

2004.3.1

 

其他

15、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及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一条

国务院

2004.3.1

 

16、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的拟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八条

国务院

2004.3.1

 

17、地质灾害预报发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七条

国务院

2004.3.1

 

18、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

2004.3.1

 

19、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条、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

2004.3.1

 

20、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四条

国务院

2004.3.1

 

21、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

2005.7.1

 

 

22、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审批的申请

1、《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第21号令)第六条、第十条

地质矿产部

1995.5.4

 

23、矿产资源统计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第二条、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

2004.3.1

 

24、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国务院

1998.2.12

 

25、矿山闭坑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52号令)第三十二、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六条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国务院

3、 国务院

11986.10.1

21994.3.26

31998.2.12

 

26、采矿权人年检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四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国务院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1998.2.12

219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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