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株洲市美的高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 人代 表:谭 辉
案 由:非法占地
经调查核实: 2015年9月15日株洲市美的置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荷塘区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开发建设东部美的城项目。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向阳中路以东,新塘路三期以北,430铁路专线以南。项目分四期进行建设,2015年12月底完成一期建设,2016年11月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位于新塘路以北和一期相邻的地方动工建设二期。目前进行桩基等施工建设,现已停工。经bet365足球比分规划测绘院测量,该项目二期实际平整土地面积18973.21㎡,全部为金科储备地块九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批单号分别为2016政国土字第1024号、2016政国土字第1478号。株洲市美的高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完国土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下建设项目地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已构成非法占地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对被处罚单位已下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其听证权利,被处罚单位放弃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株洲市美的高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如下处理:
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并对非法占用的18973.21㎡土地处以罚款:玖万肆仟捌佰陆拾陆元整 (¥94866)。
被处罚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依法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费用由被处罚单位承担。
bet365足球比分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