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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02日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与编制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土地利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还能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推动产业结构发展与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54)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株洲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包括株洲市(含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以及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本计划使用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3.6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113.29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70.4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6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306.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84%;商服用地104.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15%;工矿仓储用地331.1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5.8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9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42%;交通运输用地186.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41%;特殊用地4.8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38%;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供应。2016年株洲市供地主要集中在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86.5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6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株洲市本级507.86公顷,株洲县115.80公顷,醴陵市267.70公顷,攸县185.42公顷,茶陵县144.94公顷,炎陵县61.97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189.4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76%;第二季度供应409.8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93%;第三季度供应378.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49%;第四季度供应305.9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83%,供应时序主要集中第二、三季度。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6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拟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706.75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55.06%,划拨土地面积为576.94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44.94%

四、政策导向

十三五开局之年,株洲市将继续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深化改革,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发力,扩大有效供给,创造新的需求,激发新的动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工程,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大力实施产业振兴工程,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全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将株洲建设成为辐射全球、国内一流的动力之都。大力发展四新经济,重点开发3D打印、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智能工业机器人、大数据应用等新产业,培育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构建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创新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二)坚持协调发展,拓展城乡发展新空间。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为抓手,大力实施城镇扩容提质工程,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建成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宜居城市。构建一核一圈一廊空间布局,做强中心城区核心增长极,打造株醴都市圈,建设醴炎县域经济走廊,加快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现代城镇体系。以户籍制度改革等五大试点任务为重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五位一体五化同步,推进县域崛起工程,打造平汝高速沿线新的经济增长带。深化文明创建,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国防建设,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生态新家园。实施两型示范工程,率先在全国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消耗上限,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新格局。用绿色倒逼产业升级,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经济。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深入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抓好一江两水四港综合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
  
(四)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合作共赢新优势。放眼全球,全域开放,实施开放带动工程。全面对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在湖南一带一部区域战略新定位中,立足株洲位于京广、沪昆两大经济带交汇的区位优势,打造湘东开放型经济带、湘赣开放合作带和国家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带,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深入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开展引资引技引智升级行动和对外贸易提升行动,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共享发展,满足群众生活新期待。实施民生共享工程,创新提供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民生,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7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大力推进健康株洲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株洲。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中必须: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市区、县区、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城区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机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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