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好,欢迎光临bet365足球比分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WAP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资源业务 > 地质矿产 > 矿产管理
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13日
 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十月

 


目 录

总 则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三)勘查规划分区

(四)探矿权规划区块设置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七)矿产资源开采退出机制

(八)矿产资源保护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一)矿业经济分区

(二)矿业产值目标与园区建设

(三)采矿权数量调控

(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

(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六)矿产产业结构调整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六)绿色矿业发展

七、重点工程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

(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八、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附则


     

附图编号

          

比例尺

附图1

株洲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

附图2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

附图3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125

附图4

株洲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125

附图5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

附图6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25

附图7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125

 

     

附表编号

           

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株洲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

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

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

株洲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4

株洲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简称下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要依据;是制定全市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专项规划和编制市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规划》适用于株洲市所辖行政区域。《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规划附表等内容。


一、现状与形势

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部,东与江西接壤,北、西、南分别与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相接,地理坐标:东经112°5730~114°0715″,北纬26°0305~28°0127″,面积11262.20km22015年全市人口405万人,城镇化率62%,生产总值23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7.55834.5,属湖南省经济发达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矿产资源概况

株洲市矿产资源种类较齐全,已发现矿产44种,探明储量34种,各类型矿床(点)360处,其中已查明大型矿床6处,中型18处,小型103处。矿产资源和矿产地分布相对集中,煤炭主要分布于攸县黄丰桥、兰村等地,钨、锡、铜、铅、锌及铌钽等主要集中于茶陵锡田和醴陵市潘家冲等地,金银主要分布在醴陵市官庄—洪源和潘家冲等地,高岭土、铸石用辉绿岩主要分布于醴陵市马颈坳—八步桥等地,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于株洲县谭家冲、攸县峦山镇、株洲市马家桥等地,矿泉水主要在株洲县仙井地区,地下热水主要在株洲县湾塘、炎陵县平乐等地。铌钽、高岭土、铸石用辉绿岩、冶金用石英岩等5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之首,煤、铁、锡、陶瓷土、普通萤石、熔剂用灰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25位。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支柱性矿产有煤、铁、金、银、铜、铅、锌等7种。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基础性地质工作

全市1:100万~1:20万区域地质与矿产调查、1:50万和1:25万遥感地质调查与解译、1:50万和1:20万地面重力调查、1:5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10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1:20万区域化探、1:101:5万航磁测量、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已全面完成。已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4幅、1:5万区域矿产调查17幅、1:5万区域重力调查4幅、1:5万区域化探20幅、1:5万遥感地质解译5幅。已完成1:5万株洲市城区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1:5万长株潭(株洲部分)农业地质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全市现有探明矿区(床)84个,达到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的有38处,普查-预查程度的有46处,勘查程度相对偏低。现有探矿权84个,涉及金和铁等14个矿种,探矿权总面积864.56km2,达详查的仅有24个,勘查程度总体偏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15年全市共有采矿权417个,其中省级发证136个,市级发证74个,县级发证207个;全市大型矿山3家,中型矿山19家,其余均为小型或小矿,大中型矿山比例仅为5.3%。全市开发利用矿产27种(含亚种),规模以上企业矿业总产值(包括采选冶及加工)195.31亿元,采掘业从业人员14577人,采掘业产值146902.83万元,综合利用产值669.73万元,利润总和36402.64万元。

4、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多样,主要有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地质灾害、破坏及影响地下水系统、矿山环境污染等。矿业开发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破坏较严重,累计影响范围1131.15公顷,其中攸县尤为突出。

2015年全市矿山地质灾害80处,其中地面塌陷22处、地裂缝9处、滑坡8处、崩塌14处、地面沉陷10处、泥石流4处、矿坑突水8处、其他地质灾害5处,直接经济损失2117.32万元。矿山年产废渣量159.75万吨,年排放废渣量153.01万吨,矿业废渣累计堆存量2086.00万吨,年综合利用量64.64万吨;年产废水量3988.84m3,年排放量3942.76m3,年治理量1643.06m3,年循环利用量616.32m3。矿业活动累计占用破坏土地面积919.74公顷,累计治理恢复面积227.72公顷,其中2015年占用破坏土地面积35.5公顷,治理恢复面积37.3公顷。

5、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取得较好成绩,各项规划指标基本完成。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基本完成13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的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与工作量大幅增长。实施了锡田等4个整装勘查区,部署了黄兰煤矿区等4个矿区边深部找矿,投放了45个探矿权,煤、钨、锡、金等矿种资源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不断优化。有效调控矿山数量,大力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矿山数量由2008年的484个减少到2015年的417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3%,超过上轮4%的规划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得到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逐渐完善,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利用初见成效。开展了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完成了黄兰矿区、潘家冲铅锌矿区、湘东铁矿区和湘东钨矿区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全面启动了株洲市“矿山复绿”行动。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效果显著。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处置非法采矿157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不足、矿产勘查有待加强

全市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不足,41个图幅中1:5万区域矿产调查仅完成17幅,重要成矿区带主要矿种找矿力度不够、后备基地不足。

2、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矿山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小型及以下规模矿山比例达94.7%部分优势矿产如钨、锡、铁等缺乏高效成熟的开发利用技术;尾矿、废石、煤矸石循环利用水平偏低;部分矿产品精深加工和高精尖产品率低,矿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有待加强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矿业开发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相对不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受损土地复垦与还绿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治理恢复工作有待加强。

4、规划调控力度不够

规划实施管理手段较少,约束性不够,加上矿业形势和矿政政策的变化较大,规划的审批和监管依据作用发挥不足。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1、面临的形势

1)矿业下行,地勘投入下降

当前矿业疲软,矿产品市场萎缩,影响到勘查、开发和冶炼整个矿业产业链。跟随矿业大形势,地勘投入不断下降成为“新常态”,株洲市地勘投入从2013年顶峰8109.89万元,大幅下降至20146161.22万元,且2015年进一步大幅缩减。此外,株洲市地勘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财政投入的减少,地勘形势将更加严峻。

2)资源需求旺盛,本市供给不足

株洲市处于工业发展中期阶段,矿业对全市工业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化工、机械、有色冶金、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主要集中于资源型行业,存在巨大的矿产品需求市场,仅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2015年铅锌需求量就达63.5万吨,钨精矿(WO3 65%1万吨,钽铌精矿30吨。但本市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偏低,全市铅锌年产矿石量仅2.38万吨,钨精矿(WO3 65%)年产量仅500吨,钽铌精矿全由外省(市)供应。

3)环境保护,绿色矿业更加突出

随着“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统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已势在必行。

2、面临的要求

株洲市应坚持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为引导,企业参与的办法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激发地质勘查市场活力。加强本市矿业与工业的关联度,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调整矿山结构和布局,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重点勘查开发本市需求较大且区内极具找矿潜力的金、钨、锡、铜、铅、锌、富铁等重要矿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恢复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以及“三量齐升、五化同步”的新要求,紧密围绕转型升级总战略和“三个率先”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发展为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的,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业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株洲实际,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题主线,以优势资源和优势矿产为基础,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加快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坚持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相统一

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坚持集约发展,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规模,严格勘查开发准入,加强矿政管理,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综合勘查和开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3、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大力恢复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4、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通过矿业权设置和投放调控以及矿业权市场培育和规范,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和重点,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合理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争取重要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老矿山边深部找矿突破;合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结构,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矿业经济发展;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矿政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2、具体目标

根据本市矿业现状和发展态势,规划到2020年全市探矿权总数67个;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520处,铁铅锌钨锡金稀土等矿种资源储量有较大程度增长;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58个以内,其中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控制在142个以内,市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76个以内,县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240个以内;调整现有矿山企业规模结构,大中型矿山比例达6%;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业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专栏一)。

专栏一 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量

67

预期性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1520]

预期性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铁(矿石量 万吨)

[2000]

预期性

铅锌(金属量 万吨)

[20]

钨(WO3 万吨)

[3]

锡(金属量 万吨)

[6]

金(金属量 吨)

[50]

钽(Ta2O5 吨)

[500]

铌(Nb2O5 吨)

[1000]

重晶石(矿石量 万吨)

[100]

普通萤石(矿石量 万吨)

[50]

高岭土(矿石量 万吨)

[100]

石灰岩(矿石量 万吨)

[2000]

稀土(氧化物 万吨)

[3]

矿泉水(立方米/日)

[4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煤(万吨)

700

预期性

铁(矿石量 万吨)

150

铅锌(矿石量 万吨)

20

锡(矿石量 万吨)

8

铜(矿石量 万吨)

10

金(矿石量 万吨)

30

钽(Ta2O5 吨)

50

铌(Nb2O5 吨)

50

普通萤石(矿石量 万吨)

10

水泥灰岩(矿石量 万吨)

500

高岭土(矿石量 万吨)

50

矿泉水(万立方米/)

1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142

约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76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24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大中型矿山比例

6%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2]

预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260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110亿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

绿色矿山比率

1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5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率

45%

约束性

土地还绿率

40%

预期性

注:钨、稀土约束性指标严格按国家下达年度调控指标执行;[ ]表示5年累计数。

3、远景目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主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幅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率大幅提高,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公益性地质调查

落实《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工作部署,开展1:25万标准图幅株洲幅区域重力编图和茶陵幅区域重磁综合编图与研究、株洲市境内新市、上云桥、攸县、安仁县4个图幅1:5万区域矿产调查工作、浏阳七宝山醴陵官庄金铜成矿带(株洲部分)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长株潭(株洲部分)沪昆高铁沿线城镇群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湘江流域(株洲部分)区域土壤地球化学调查、长株潭地区(株洲部分)地质灾害调查、株洲市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新建市域内16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建成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县(区)、乡(镇)、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落实省级“醴陵市官庄地区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和“茶陵锡田地区锡铅锌多金属调查评价”,另外开展“株洲市地热、天然矿泉水调查评价”(附表8)。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重点部署需求较大且区内极具找矿潜力的金、钨、锡、铜、铅、锌、铁等重要矿种。财政投资类重点安排金、钨、锡、铜、铌钽、稀土、普通萤石等矿种勘查,合理安排地热、矿泉水、优质高岭土、硅石矿等其它非金属矿种的调查评价。社会投资类主要安排金、铁、铜、铅、锌、普通萤石等矿种勘查。优先安排主要矿区、矿集区、老矿山深边部等重点找矿区域勘查活动,建成以醴陵市官庄地区、茶陵锡田地区为主的矿产勘查基地,合理推进醴陵市潘家冲地区、炎陵万洋山地区等一批重要矿产地勘查工作,力争形成新的勘查基地。

(三)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全市共划定6个重点勘查区(专栏二),总面积1932.64km2

专栏二 株洲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工作面积(km2

主攻矿种

已设探矿权数

拟设探矿权数

1

KZ001

醴陵市官庄洪源勘查区

醴陵市

185.30

16

2

2

KZ002

醴陵市马颈坳八步桥勘查区

醴陵市

340.31

高岭土

2

2

3

KZ003

潘家冲大桥勘查区

株洲县、醴陵市、攸县

649.23

钨、铅锌、金

11

10

4

KZ004

茶陵县八团勘查区

茶陵县

198.12

锡、铅锌多金属、稀有

6

7

5

KZ005

茶陵县高垅严塘勘查区

茶陵县

436.81

锡、铅锌多金属、稀有

6

4

6

KZ006

炎陵县霞阳—沔渡勘查区

炎陵县

122.87

金、铅锌

2

1

重点勘查区内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优先投放探矿权,引导地质勘查基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推进矿产资源整体勘查。

2、限制勘查区

全市共划定16个限制勘查区,总面积1434.18km2,其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10个(专栏三),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6个(专栏四)。

专栏三 株洲市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探矿权

限制矿种

限制原因

1

KX001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部分)

株洲市

限制勘查区

82.36

 

除地热、矿泉水外的所有矿种

生态保护区

2

KX002

醴陵官庄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醴陵市

限制勘查区

24.44

2

水资源保护区

3

KX003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白龙洞园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78.24

1

地质公园

4

KX004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酒仙湖园区)和湿地公园

攸县

限制勘查区

34.38

1

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

5

KX005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云阳山园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108.32

2

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

6

KX006

茶陵洮水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60.45

 

水资源保护区

7

KX007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浣溪园区)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34.51

 

地质公园

8

KX008

炎陵神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231.08

 

森林公园

9

KX009

炎陵湘山省级森林公园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5.07

 

森林公园

10

KX010

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105.61

1

风景名胜区

 

 

专栏四 株洲市矿产资源资源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探矿权

限制矿种

限制原因

1

KX011

醴陵市大障勘查区

醴陵市

限制勘查区

81.68

1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2

KX012

攸县黄丰桥兰村勘查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239.92

4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3

KX013

攸县桃水勘查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107.53

1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4

KX014

炎陵东风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58.53

 

稀土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5

KX015

炎陵龙溪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98.56

 

稀土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6

KX016

炎陵下村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83.5

1

稀土钨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不再新设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其他矿种严格按照探矿权设置区划进行设置;现有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按相关政策处置。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与禁止开采区范围一致。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

(四)探矿权规划区块设置

全市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07个,其中空白区新设32个,已设探矿权延续32个,已设探矿权调整3个,已设探矿权保留8个,已设探矿权注销32个(附表9)。

一个勘查区块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勘查主体;建立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勘查规划区块内探矿权的投放。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以优势资源和优势产品为基础,推进铁、钨、锡、铌钽、金、水泥用石灰岩、高岭土等矿产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国家实施总量调控的钨、稀土实行强制性限制开采,对资源市场形势严峻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煤进行限制开采,其他矿种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株洲市马家桥-龙头铺镇石灰岩资源产业基地;建设醴陵官庄地区金矿资源产业基地;建设醴陵马劲坳-干冲高岭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攸县黄丰桥-峦山镇煤炭资源产业基地;建设茶陵锡田地区铌钽、锡多金属资源产业基地;攸县漕泊矿区铁矿资源产业基地;培育和发展各县市矿业经济园区。

(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1、重点矿区

全市共划定10个重点矿区(专栏五)。

重点矿区内优先部署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统筹规划安排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实现有序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矿产资源稳定供给和创新资源开发模式的重要区域;加快重点开采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资源开发整合,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引导资源向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山企业集中。

专栏五 株洲市矿产资源重点矿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采矿权数

规划采矿权数

备注

1

ZK001

株洲市马家桥水泥用石灰岩重点矿区

株洲市

重点矿区

18.78

10

6

 

2

ZK002

醴陵官庄-洪源金矿重点矿区

醴陵市

69.36

6

7

 

3

ZK003

醴陵马劲坳-干冲高岭土重点矿区

醴陵市

132.06

2

0

 

4

ZK004

株洲均楚-丫江桥铅锌银重点矿区

株洲县、醴陵、攸县

130.37

5

8

 

5

ZK005

攸县黄-兰煤矿重点矿区

攸县

176.94

83

56

 

6

ZK006

攸县峦山镇东院石灰岩重点矿区

攸县

25.79

0

3

 

7

ZK007

攸县桃水煤矿重点矿区

攸县

47.28

3

4

 

8

ZK008

茶陵锡田地区钨锡铅锌多金属重点矿区

茶陵市

387.01

21

22

 

9

ZK009

株洲县仙井地区矿泉水重点矿区

株洲县

26.45

1

1

 

10

ZK010

株洲县谭家冲水泥用石灰岩重点矿区

株洲县

4.95

1

1

 

2、限制开采区

全市共划定7个限制开采区(专栏六)。

限制开采区内提高矿山企业采选技术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采矿权设置总量和开采规模,限制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

专栏六 株洲市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采矿权数

规划采矿权数

备注

1

CX001

醴陵白兔潭-南桥煤矿限制开采区

醴陵市

限制开采区

128.61

2

2

 

2

CX002

醴陵大障镇煤炭限制开采区

醴陵市

122.75

2

2

 

3

CX003

株洲雷打石-古岳峰煤矿限制开采区

株洲县、天元区

195.02

4

3

 

4

CX004

炎陵霞阳-沔渡稀土限制开采矿区

炎陵县

限制开采区

66.91

1

1

 

5

CX005

茶陵潞水煤炭限制开采区

茶陵县

35.51

9

7

 

6

CX006

攸县桃水煤炭限制开采区

攸县

48.96

3

3

 

7

CX007

攸县黄丰桥-兰村煤炭限制开采区

攸县

185.6

83

55

 

3、禁止开采区

全市共划定10个禁止开采区(专栏七)。

专栏七 株洲市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采矿权数

规划采矿权数

备注

1

CJ001

醴陵官庄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醴陵市

禁止开采区

24.44

 

 

 

2

CJ002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白龙洞园区)

攸县

82.33

 

 

 

3

CJ003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酒仙湖园区)和湿地公园

攸县

34.38

 

 

 

4

CJ004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云阳山园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

茶陵县

108.32

5

0

规划限期退出

5

CJ005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浣溪园区)

茶陵县

34.51

 

 

 

6

CJ006

茶陵洮水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茶陵县

60.45

 

 

 

7

CJ007

炎陵湘山省级森林公园

炎陵县

5.07

 

 

 

8

CJ008

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

炎陵县

105.61

 

 

 

9

CJ009

炎陵神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炎陵县

231.08

 

 

 

10

CJ010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部分)

株洲市

82.36

23

0

规划限期退出

对市级以下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园区、水资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需划定禁止开采区的可在县级规划中论证确定。城镇中心规划区、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区、交通主干线两侧、湘江、渌水、洣水流域主河道禁止开采区和军事禁区等范围根据相关规划和保护条例确定,未在图表中标示。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区内已有采矿权规划期内根据相关要求逐步有序退出,但在不影响禁采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

(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全市共划定231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空白区新设12个、探矿权转采矿权26个、已设采矿权保留86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3个、已设采矿权整合37个、已设采矿权注销37个(附表11)。

开采规划区块是采矿权设置主要依据之一,在合理划分开采区块的基础上,严格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采矿权;依据整个矿区的资源储量,确定开采规模,根据产业布局及供需形势确定采矿权投放顺序和数量。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不予分割,确需分割时应进行论证。建立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着力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加强矿产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新建(改、扩建)矿山准入条件,通过限定最小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三率”水平以及采选技术等,促进全市矿产资源特别是钨、锡、铌钽、金、水泥用石灰岩、高岭土等优势矿产有序开发、利用。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

通过革新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矿产资源采、选、冶水平,改革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及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矿产资源“三率”水平,充分利用共伴生、低品位、废石尾矿等资源,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努力建设“无废矿山”。力争到2020年株洲市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在80%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平均提高0.54个百分点、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23个百分点,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23个百分点。

2、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鼓励和监督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对低品位以及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加强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

重点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宁乡式”铁矿和低品质高岭土矿的综合利用。以攸县漕泊、凉江或茶陵县潞水铁矿以及醴陵市马颈坳高岭土矿为基地,引进和研究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力争到2020年对株洲市难选冶铁矿和低品质高岭土矿的综合利用有一个新的突破。

重点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散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茶陵县锡田锡铅锌多金属矿区为基地,通过对不同类型矿石和混合矿石分选性研究,力争到2020年设计出适合大型联合采选矿山的选矿工艺,达到充分利用各类有用组分的目标。

3、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

按照“再勘查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的原则,促进形成有利用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开发利用模式,推进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攸县黄兰矿区、桃水矿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以攸县兰村煤矿区为主体,建设煤矸石资源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力争到2020年煤矸石利用率达到70%以上,粉煤灰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当前矿业经济形势和本市矿产资源现状,从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等方面制定符合株洲实际的新建(改、扩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七)矿产资源开采退出机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用主动注销、违法吊销、补助退出、整改淘汰四种方式建立矿产资源开采退出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序合理退出。

(八)矿产资源保护

鼓励和监督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低品位矿产的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对国家实施总量调控的钨、稀土实行保护性开采;对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如醴陵市贺家桥铀矿、沔渡—霞阳稀土矿等实施资源储备;对攸县漕泊—茶陵潞水一带低品位、难选冶“宁乡式”铁矿有计划勘查开发。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一)矿业经济分区

为推进株洲市区域矿业经济的发展,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选择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开发利用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分出符合株洲特色的5个矿业经济区:

1、长株潭(株洲部分)矿产品精深加工与贸易经济区

2、醴陵高岭土等原材料与深加工产品经济区

3、醴陵官庄-洪源金矿开采、加工、贸易经济区

4、攸县黄丰桥-峦山—茶陵县潞水煤、铁等原材料与深加工产品经济区

5、茶陵锡田钨、锡、铌钽、铅锌等多金属原材料与深加工矿业经济区

矿业经济区内,优先保障矿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和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发展,引导小型矿山企业联合重组,优先安排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促进后续选冶深加工产业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严禁不符合规划要求和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入省、市级矿业经济区。

(二)矿业产值目标与园区建设

1、矿业产值目标

预计到2020年,株洲市矿业经济结构全部优化调整,布局基本合理,实现矿业经济总产值260亿元,矿业增加值110亿元。

2、矿业园区建设

落实《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重大工程部署,重点建设与发展株洲五矿高新产业园、攸县循环经济工业园、醴陵陶瓷-玻璃产业园。

(三)采矿权数量

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458个采矿权指标,充分考虑全市采矿权分布现状,对各县市采矿权规划数量进行合理调配(专栏八):

专栏八 株洲市采矿权规划数

行政区

2020年建议数(个)

 

 

 

省级发证

市级发证

县级发证

株洲市

458

142

76

240

市辖四区

28

4

24

0

醴陵市

95

16

3

76

株洲县

37

6

2

29

攸县

154

87

3

64

茶陵县

106

27

30

49

炎陵县

38

2

14

22

1、省部级发证采矿权

省部级发证矿种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42个以内,重点向株洲市金、铅、锌、铜、钨、锡等紧缺矿产和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矿产倾斜。

2、市级发证采矿权

市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76个以内,重点向硅石矿、优质高岭土、普通萤石等矿产倾斜。

3、县级发证采矿权

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40个以内。

(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

根据国家、省对矿产资源的要求和矿业形势以及株洲市矿产资源特点,需要进行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有:煤、铁、铜、铅、锌、金、铌、钽、钨、稀土、萤石、水泥灰岩、高岭土等矿产。

20162020年的煤炭年产量调控目标稳定在700万吨;20162020年铁矿采、选、冶技术水平应保持稳步上升,到2020年全市铁矿(矿石量)年产量力争达150万吨;锡通过大力勘查,找寻高品位矿产资源,通过改善矿山生产条件和提高采选冶技术水平,力争2020年锡矿年产矿量(矿石量)达到8万吨,铅锌矿2020年年产矿量(矿石量)达到20万吨;铅矿(矿石量)年产量力争到2020年达6万吨;铜矿(矿石量)年产量力争到2020年达10万吨;金矿(矿石量)年产量力争到2020年达到30万吨;预计到2020年铌(Nb2O5)和钽(Ta2O5)年产量均达到50吨;普通萤石矿(矿石量)年产量力争到2020年达到10万吨左右;水泥石灰岩矿(矿石量)力争2020年达500万吨;高岭土矿(矿石量)力争2020年取得突破,产量达到50万吨;矿泉水年产量力争到2020年达15万立方米。

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指标,限制钨矿、稀土等矿产的开采,严禁将优质水泥用灰岩作为普通建筑碎石开采。

(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通过关闭、整顿整合、限定准入条件等措施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力争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以上,2025年达到7%以上。充分发挥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本市矿业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以大中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业开发新格局。

(六)矿产产业结构调整

充分利用省、市级矿业经济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延伸全市矿产行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具有株洲市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高精端产业链,优先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调整矿产品结构,促进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高耗能产品向低耗能产品转化。依托株洲市五矿高新产业园、醴陵陶瓷—玻璃产业园、茶陵经济开发区以及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等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含量高的设备和工艺,重点开发环保型有色金属、非金属、废石尾矿资源等精深加工产品,全面提升矿产品的档次、地位和附加值。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逐渐建立健全本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矿业活动,逐步关闭市内主要城镇、交通干线、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水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保护区内的矿山,有效减小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全面改善提高全市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使矿区及周围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认真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相关法律责任。对新建和已建矿山,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业权人义务,实现同步治理恢复;对于历史遗留老矿山,调动多渠道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加强土地复垦和矿山复绿。建立健全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出台对应的政策、方案吸引市场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争2020年全市矿山土地复垦率达45%,土地还绿率达40%,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达1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50%,绿色矿山比率达10%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全市划定8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专栏九)。

专栏九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编号

名称

保护与治理任务

面积(km2

备注

ZZ001

攸县黄丰桥-兰村煤矿区环境重点治理区

综合治理地面变形灾害,系统兴建矿山废水处理工程,系统建立矿山地面变形与矿山水质监测网;加强废石、废水排放管理与综合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

196.00

 

ZZ002

攸县漕泊铁矿区环境重点治理区

加强矿山滑坡、崩塌灾害监测;利用废渣回填废弃巷道;矿山、选矿厂修建废水沉淀处理池、排水沟,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停止使用的废石堆进行覆土还绿;对废弃的井口进行封闭

8.50

 

ZZ003

攸县凉江铁矿区环境重点治理区

废水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复绿

2.00

 

ZZ004

茶陵县潞水铁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废水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复绿

23.75

 

ZZ005

湘东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采空区治理;尾砂库复垦;滑坡、矿渣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破坏土地复垦;植被复绿

6.25

 

ZZ006

攸县桃水煤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综合治理地面变形灾害,系统兴建矿山废水处理工程,系统建立矿山地面变形与矿山水质监测网;加强废石、废水排放管理与综合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

17.80

 

ZZ007

攸县银坑乡铁矿区环境重点治理区

尾矿坝加固复绿、预防矿渣流;废水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复绿

6.50

 

ZZ008

醴陵市洪源-雁林寺金矿区环境重点治理区

尾矿库治理;采矿场复垦;废石堆、废水治理;矿区植被恢复

25.75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内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实施计划,优先安排国家、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制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区内环境治理办法。必须按规划要求新设采矿权,现有采矿权必须依法对其开采产生的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治理恢复,否则依法予以停产整改或关闭。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矿山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规定的各类禁采区内建设矿山。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依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同时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书,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2016年之后由新建矿山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全面同步治理和复垦。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已建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履行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已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三废”排放超标、侵占破坏土地资源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已建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加大力度逐步治理,争取实现同步治理恢复。对于历史遗留的国营老矿山形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进行治理恢复。

在矿山停办、关闭、闭坑前,采矿权人需依法对所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和复垦,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闭坑。对于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闭坑矿山的治理恢复工作,主要由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拨款进行治理。同时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台对应的政策、方案吸引市场资金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绿色矿业发展

在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发展绿色矿业相关要求基础上,结合株洲市矿业实际情况,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按照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地质环境生态化的要求,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建设均楚萤石矿、湘东(邓阜仙)钨矿等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力争到2020年,株洲市大中型矿山均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其余市级以上发证矿山参照市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努力构建适应株洲市发展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和相关管理措施,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从而推进株洲市矿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七、重点工程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

落实部省1:5万区域矿产调查、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等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开展醴陵官庄地区金矿调查评价重点工程、湖南省锡田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调查评价重点工程和株洲市地热、天然矿泉水调查评价重点工程等(专栏十)。

专栏十 株洲市公益性调查重点工程

序号

名称

图幅/行政区名称

工作时间

1

1:25万株洲幅区域重力编图

株洲幅

2016-2020

2

1:25万茶陵幅区域重磁综合编图与研究

茶陵幅

2016-2020

3

1:5万区域矿产调查(株洲部分)

新市、上云桥、攸县、安仁县

2016-2020

4

浏阳七宝山—醴陵官庄金铜成矿带(株洲部分)1:5万矿产远景调查

醴陵市、株洲县

2016-2020

5

醴陵官庄地区金矿调查评价

醴陵市

2016-2020

6

茶陵锡田地区锡铅锌多金属调查评价

茶陵县

2016-2020

7

株洲市地热、天然矿泉水调查评价

株洲市区、株洲县

2016-2020

8

株洲市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全市

2016-2020

(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以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契机,围绕国家急需、株洲市优势或紧缺的钨、锡、铅、锌、金等为主攻矿种,以湘东北成矿区、湘南成矿区2个成矿区带为重点,加快6个重点勘查区内勘查工作,落实省级部署的湖南省锡田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勘查重点工程。此外,积极开展醴陵市洪源金矿区、茶陵县湘东(邓阜仙)钨矿区、均楚萤石矿、炎陵县石下金矿等老矿山边深部接替资源勘查。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3个(专栏十一)。

专栏十一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时限

 

1

茶陵锡田矿区钨锡多金属矿难选复杂矿石分选研究项目

茶陵县

对不同类型矿石和混合矿石易选性进行研究,设计出适合大型联合采选矿山的选矿工艺,最后提交可供生产的选矿工艺

2016-2020

 

2

茶陵县锡田矿区钨锡多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茶陵县

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和相应的采、选、冶设备,努力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尤其是共伴生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各类有用组分

2016-2020

 

3

攸县黄-兰煤矿区深部煤炭采矿研究项目

攸县

通过对深部资源分布情况的研究,结合水文、工程、环境等基础条件的研究,划分出较为合理的开采区块,为设计中大煤矿提供依据

2016-202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4个(专栏十二)。

专栏十二 株洲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时限

1

株洲市矿山尾矿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株洲市

以茶陵县湘东钨矿区、醴陵市洪源金矿区等大中型矿区为依托,综合研究有色金属、贵金属矿山尾矿的综合回收技术及流程,为株洲市矿山尾矿的综合回收利用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2016-2020

2

醴陵市高岭土综合利用工程

醴陵市

针对醴陵高岭土品质低、难利用的特点,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引进新设备来解决复杂难利用的难题,让其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2016-2020

3

低品位,难选冶宁乡式铁矿开发利用工程

攸县、茶陵县

以攸县漕泊、凉江或茶陵潞水铁矿区为基地,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和相应的立式超细搅拌磨矿机、系列组合式湿式强磁选机等先进设备,研发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高效选矿流程

2016-2020

4

攸县黄兰-桃水等煤炭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

攸县

引进较成熟的煤矸石加工工艺流程和相应的先进设备(超细粉碎设备、高效节能、环保的焙烧设备等),开发半成品和深加工产品

2016-202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落实省级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攸县黄丰桥-兰村煤矿区治理工程;开展市级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8个(专栏十三)。

专栏十三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治理恢复面积(km2

预算资金

(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

1

攸县黄丰桥-兰村煤矿区治理工程

攸县

3.00

5000

2018-2020

2

湘东钨矿综合治理工程

茶陵县

0.05

300

2016-2017

3

湘东铁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茶陵县

0.17

800

2016-2018

4

明大矿业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茶陵县

0.02

280

2018-2019

5

均楚萤石矿尾砂坝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工程

醴陵市

0.15

1000

2016-2020

6

金宏、金明金矿综合治理工程

醴陵市

0.24

360

2016-2020

7

堂市煤矿综合治理工程

株洲县

0.30

300

2016-2020

8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谭家冲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重点治理工程

株洲县

0.90

250

2016-2020

9

攸县漕泊铁矿区、滴玉石铁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攸县

0.65

520

2016-2020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开展均楚萤石矿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工程和湘东钨矿(邓阜仙)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工程。由点到面,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带动后期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活动。力争到2020年,株洲市大中型矿山均达到省级以上绿色矿山标准,其余市级以上发证矿山参照市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全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八、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要争取市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评估体系和绩效管理。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项目。严格遵循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矿种的规定,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按照相应限制条件加强审查。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一个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矿业权主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和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查制度,认真审查矿业权申请和招标、拍卖、挂牌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审查。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禁止和限制规划区边界调整的必须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中,对依据其他管理部门规定划定的禁止和限制区,其边界范围可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对其必要性进行论证,审定调整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规划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开采总量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矿业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按规划优化调整及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等。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市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土资源“一张图”要求,严格遵循《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2015年修订)》要求,建立规划数据库,并将规划数据库建设作为规划成果审批通过的前提条件;此外,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实现电子政务与“一张图”高度融合,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电子化,全流程网上运行”。建立和完善覆盖“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以图管地、管矿和防灾”,打造“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三维工作格局,带动管理方式转变,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数字化、规范化、透明化和精细化。


附则

《规划》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的解释由bet365足球比分负责。

根据市域内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的,由bet365足球比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配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规划审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上一篇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