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一、耕地开垦费
元/亩
水田24000元/亩; 旱地16000元/亩
单位或个人
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湘政办发[2010]47号
1、水浇地归入旱地;占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专业菜地,按照湘政办发[2010]47号文规定执行。 2、根据湘财综[2015]5号文规定,非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二、土地闲置费
详见文件规定
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湘财综[2008]68号
1、具体收费按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湘财综[2015]5号文规定,非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三、土地复垦费
根据土地破坏程度和复垦工作量确定
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根据湘财综[2015]5号文规定,非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营利性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四、不动产登记费
详见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